关于印发《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(2023年版)》《四川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(2023年版)》的告诉
各市(州)卫生健康委、科学城卫生健康委、医疗保证局、中医药管理局,省卫生健康归纳行政法律总队,国家委在川及委(局)直属医疗机构:
为进一步标准医疗机构、医务人员行为,增强依法执业认识,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医疗安全,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医疗保证局、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《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(2023年版)》《四川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(2023年版)》,请遵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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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四川省医学科学院·四川省人民医院(电子科技大学隶属医院·四川省人民医院、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与培训中心、四川省辅佐生殖医学中心)
·四川省疾病防备控制中心(四川省防备医学科学研究院、四川省卫生监测查验中心)
·四川省肿瘤医院(四川省癌症防治中心、四川省肿瘤研究所、四川省第二人民医院)
·四川省妇幼保健院(四川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、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、四川省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研究所)
主办: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: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 邮编:610041 电线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