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南网4月20日讯(本网记者 肖晓敏 通讯员 杨媛媛)4月17日上午,永安公路维护分中心路政人员对辖区205国道进行例行巡查,在贡川路段新发冲村邻近(K2249+0M)“偶遇”了穿越涵洞铺设管道的违法现场。经问询,原来是邻近的企业为了本身排水便当,在没有处理任何批阅手续的情况下,想穿越公路原有的排水涵洞铺设直径约30厘米的管道。路政人员立即对该行为进行了阻止,并要求该企业先去交通主管部门处理相关批阅手续。
或许很多人的疑问是,没有发掘,也没有占用,更不会对交通形成影响,为啥不行经过现有的公路设备为自己供给便当呢?
从法令视点来说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四十五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维护法令》第二十七条规则,跨过、穿越公路架起、埋设管线等设备,应当事前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赞同,影响交通安全的,还需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赞同,并且所架起或埋设的设备应当契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。
从安全视点来说,涵洞作为公路上重要的排水设备,是禁止占用和堆积的,一定要坚持涵洞的排水晓畅,以防降雨量剧增涵洞淤堵,形成水漫路面引发交通安全事故。如果因排水不畅形成公路路基长期的浸泡在水里,也会对公路路基的惯例运用的寿数形成影响。
公路路政人员在此提示,如您有必要进行涉路施工,而又对能否施工不清楚的情况下,请先向公路管理部门进行咨询,以防您违法了而不自知。